單項選擇題某技術所有人甲向日本專利局提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時間為2000年8月1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該項專利申請的時間為2001年8月10日。中國公民乙就相同實用新型技術向中國專利局和日本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時間為2001年7月15日和2001年7月24日。中國專利局和日本專利局應將該項實用新型專利授予()

A.中國專利局授予甲,日本專利局授予乙
B.中國專利局授予乙,日本專利局授予甲
C.中國專利局和日本專利局均授予甲
D.中國專利局和日本專利局均授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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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1980年7月,天津狗不理包子飲食(集團)公司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38850號“狗不理”商標注冊證;1993年3月1日經國家工商局批準續(xù)展10年。1991年1月7日,第二被告高淵的委托代理人董鳳利與第一被告哈爾濱市天龍閣飯店法定代表人陶德簽訂合作協(xié)議一份,決定由天龍閣飯店聘請高淵為面案廚師,從3月份起經營包子。該飯店開業(yè)后,即在店門上方懸掛了一塊寫有“正宗天津狗不理包子第四代傳人高耀林、第五代傳人高淵”內容的牌匾,中間大號字書寫著“天津狗不理包子”,上款的“正宗”和下款的“第四代傳人高耀林、第五代傳人高淵”均為小號字。店門附近未懸掛天龍閣飯店牌匾。天津狗不理包子飲食(集團)公司認為,“狗不理”是該公司為自己經營的包子所注冊的商標,天龍閣飯店的招牌侵犯了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公司遂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報紙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第一審法院哈爾濱市香坊區(qū)人民法院和第二審法院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都認為,天龍閣飯店和高淵懸掛的牌匾,全文內容只是宣傳了狗不理包子傳人的個人身份;他們沒有在自己經營的商品上使用與“狗不理” 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品名稱或商品裝潢;起訴人的訴訟請求證據不足,故判決駁回。第一、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是否正確?為什么?你認為應如何分析處理本案?
3.問答題甲公司制造出了一種新型的投影儀,并且立刻申請發(fā)明專利權。其最初的權利要求書所要求保護的產品包括ABC三個必要技術特征,但在審查過程中,專利局認為該技術方案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為了獲得專利權,甲公司修改了權利要求書,將技術方案修改為具有ABCD四個必要技術特征。修改后的技術方案最終獲得了專利權。但后來的實踐證明,缺少D技術特征,并不影響該技術方案的技術目的的實現。因此甲公司實際生產銷售的投影儀產品僅包括A、B、C三個技術特征。甲公司的投影儀產品推向市場后,立刻出現了大量功能相類似的投影儀產品。經過分析,乙公司生產的投影儀具有A、B、C三項必要技術特征;丙公司生產的投影儀具有A、B、C、E四項必要技術特征;丁公司生產的投影儀具有A、B、C、D、F五項技術特征,且丁公司已經將具備該技術方案的投影儀申請并獲得了專利權;戊公司生產的投影儀具有A、B、H三項必要技術特征;己公司生產的投影儀具有A、B、C、D四項技術特征,但投影儀系采用了一種新的專利方法來生產,該方法完全不同于甲公司的生產方法。試分別分析以上案例中乙、丙、丁、戊、己五家公司制造、銷售投影儀產品的行為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為什么?
4.問答題

2002年1月1日,《音樂家》雜志發(fā)表了作曲家趙某創(chuàng)作的一首以民族唱法演唱的音樂作品《朝霞》。2002年2月1日,某藝術院校的學生錢某看到該音樂作品以后,為完成教師孫某布置的作業(yè),就將該作品改編成通俗歌曲,命名為《太陽升》,并將其提交給老師孫某。錢某并未在作業(yè)中標明該歌曲改編自趙某的音樂作品《朝霞》。孫某也是一位歌唱演員,為提高知名度,他正在籌劃舉辦個人巡回演唱會。看到其學生錢某提交的作業(yè)《太陽升》以后,孫某決定在其個人巡回演唱會中演唱該歌曲。由于工作疏忽,孫某未將該決定告知其學生錢某。2003年3月1日,孫某的演唱會如期舉行,該演唱會免費對公眾開發(fā),孫某也不收取任何報酬。演唱中,孫某向觀眾表明該《太陽升》為其學生錢某所創(chuàng)作,并對其表示了感謝。孫某的演唱會引起了李氏音像公司的關注。2003年4月1日,李氏音像公司與孫某簽約錄制了以孫某的演唱會為內容的錄像制品,并公開發(fā)行。其合同約定,錄像制品的錄制、發(fā)行所涉及的著作權許可授權事宜均由孫某負責辦理,但孫某認為錄制自己的演唱會不會涉及其他人的權利,因此也未再處理此事。2003年5月1日,錄像制品以光盤的形式發(fā)行后,周氏唱片公司購買了部分光盤。不久,周氏公司擬出版一輯名為《太陽頌》的錄音制品,并選中了《太陽升》作為其中的主打歌曲。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太陽升》系以發(fā)表作品,不需要取得作者的授權即可用以錄制錄音制品。故,周氏公司直接請其雇員演唱,并錄制完成了該輯錄音作品。事后,周氏公司按照規(guī)定與慣例向錢某寄去的報酬。天南電視臺購買了部分周氏公司發(fā)行的《太陽頌》唱片。2003年7月1日,天南電視臺在營業(yè)中用該唱片播放了歌曲《太陽升》。按照以往習慣,天南電視臺也并沒有就該播放行為向任何人請求許可,也沒有支付任何報酬。地北系當地的有線電視臺,在天南電視臺播放歌曲《太陽升》時,地北轉播了天南電視臺的該期節(jié)目,并且也沒有就該轉播行為向任何人請求許可,也沒有支付任何報酬。

試分別分析以上案例中錢某、孫某、李氏音像公司、周氏唱片公司、天南電視臺、地北有線電視臺的行為是否屬于侵權行為;如果屬于侵權行為,則侵犯了哪個(些)主體的權利;并指出著作權法上的相關依據

最新試題

“故意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若“情節(jié)嚴重”方可構成犯罪。根據相關解釋和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情節(jié)嚴重”,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題型:多項選擇題

侵犯著作權罪中的犯罪行為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題型:判斷題

對于互聯網環(huán)境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應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取證模式,譬如通過公證、制作檢查筆錄、恢復破壞程序等方式進行證據保全與固定。()

題型:判斷題

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識虛假專利號冒充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以假冒專利罪定罪處罰。()

題型:判斷題

刑法第213條至219條規(guī)定的知識產權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題型:判斷題

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涉嫌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追訴。

題型:多項選擇題

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偵查應當立足于違法性行為和侵權性行為的偵查上。()

題型:判斷題

被告人張某、朱某系江蘇海安人,兩人系夫妻,張某原為案涉專利權人陸某經營的南通恒維化工廠業(yè)務人員,后因故離開該公司。2007年9月25日,張某注冊成立海安縣江源機電公司,生產、銷售鍋爐清灰劑。2011年,江源機電公司因未接受年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2008年始,為增加銷售量,張某利用從南通恒維化工廠獲取的產品宣傳冊,委托復印社以南通恒維化工廠的宣傳冊為藍本,僅修改了發(fā)明專利號的字體、顏色、大小、布局,并將專利證書印刷在宣傳冊上(專利權人和部分發(fā)明人作了更改,其他著錄項目信息不變),印刷了江源機電公司宣傳冊2000本。張某還委托當地一網絡公司為其制作江源機電公司網頁。宣傳冊封面及互聯網網頁中載有的發(fā)明專利號與陸某于1997年4月7日申請的尚處有效期間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張某在銷售鍋爐清灰劑過程中,在銷售合同中寫明銷售的鍋爐清灰劑是受專利保護的,專利號與陸某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朱某協(xié)助其銷售,以發(fā)放宣傳冊及通過互聯網向客戶宣傳推介產品。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間,張、朱二人共銷售鍋爐清灰劑65噸,銷售金額共計491750元。上述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假冒專利罪的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題型:多項選擇題

假冒注冊商標罪中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等行為。()

題型:判斷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