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刑偵
B、經(jīng)偵
C、國保
D、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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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刑偵
B、經(jīng)偵
C、國保
D、治安
A、有關公安機關協(xié)商確定
B、最先受理的公安機關
C、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
D、有關公安機關的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A、公安機關
B、人民檢察院
C、人民法院
D、工廠保衛(wèi)部門
A、不應當受理;
B、應當接受,然后移送有管轄權(quán)的機關處理;
C、應當受理,并進行偵查;
D、不應當受理,并告知其向主管機關報案。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A、犯罪地
B、被告人居住地
C、最先受理地
D、被害人居住地
A、虐待案件
B、重傷害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D、侵占案件
A、賄賂案
B、國家工作人員瀆職案
C、貪污案
D、非國家工作人員挪用資金案
最新試題
居住在甲地的穆老太太有三個子女,分別在乙、丙、丁三地定居,現(xiàn)穆老太太起訴三子女要求他們支付贍養(yǎng)費。因穆老太太生活十分困難,希望法院盡快判決,某法學生告訴老太太可以申請先予執(zhí)行。以下是該法學生提出的具體建議,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本案中哪些證據(jù)應當排除?為什么?
李某系K市一養(yǎng)豬場老板,因其養(yǎng)殖場未依法辦理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的備案,便動工建設、開始養(yǎng)豬,被K市環(huán)境保護局處以4萬元罰款。李某不服,準備提起行政復議;并請托朋友找到K市政府工作人員張某,私下給張某2萬元,希望其可以在幫忙走動,在行政復議中撤銷對其處罰。張某收下了李某的錢,但復議維持了對其的處罰。李某心生不滿,6月2日將張某約至其車上理論。當晚張某失蹤,家人報案,6月4日張某尸體被發(fā)現(xiàn)在離張某家不遠處的河邊。偵查機關排查線索中,得知李某與張某近期發(fā)生矛盾,6月5日對李某立案偵查。后K市檢察院以李某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并提供如下證據(jù):1.李某的供述:“2號我把張某約到車上,我在駕駛位,他坐在副駕駛,我問他要給他的2萬元,他不給,說雖然沒有辦成,但是他到處幫我問人,這個錢算他的辛苦費。不僅如此,他還問我接著要錢,說不然的話,就繼續(xù)讓環(huán)保局的去想辦法查我。我越聽越生氣,表面上答應他,說要去后備箱取下錢,實際上我到后備箱拿了養(yǎng)豬場的套豬器,然后從后排座位把他勒死在了副駕駛上。然后我開車到了河邊,把他尸體扔進去。2.洗車店員工丁一的證言:6月3號一大早李某就來洗車了,并且車外部很干凈,只是讓我們使勁沖洗副駕駛。我們覺得很奇怪,懷疑是不是昨天半夜在車里有兇殺,在清洗現(xiàn)場。3.飯店服務員大可的證言:6月2日中午,李某和張某來飯店吃飯,兩個人喝了兩斤多白酒,明顯喝高了,走路搖搖晃晃。4.偵查人員在李某養(yǎng)豬場搜查所得的一把套豬器,但由于疏忽未附提取筆錄。5.法醫(yī)死亡鑒定:張某系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因尸體浸泡較久,無法判斷具體致死方式,不排除溺亡或被人縊頸的可能。在庭審中,李某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遭受非法取證所得,事實上在其與張某在車上理論后,張某答應歸還李某私下送給的2萬元,于是二人重歸于好,李某還請張某至飯店共同吃飯、飲酒,張某還戲稱“買賣不成仁義在”。飯后李某提出送張某回家,張某提出自己離家不遠,想走回去,到河邊散散步醒醒酒。于是二人在飯店分開,各自回家。李某自己開車回家,途中因飲酒過量而嘔吐在副駕駛上,所以才前往洗車。李某向法院陳述了偵查人員趙某于6月6日對其訊問時的非法取證過程,趙某表示,如若李某不承認犯罪,便將其第二天要參加高考的兒子一并抓起來。李某辯護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jù)。人民檢察院播放了訊問李某時的全程錄像,但錄像只有畫面沒有聲音。人民法院認為取證手段合法性存疑,確有必要通知該案偵查人員出庭,但偵查人員以有公務在身為由,并未到庭,提供了其本人簽名、公安局蓋章的情況說明。請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分析法院應當如何做出判決?
王某和陳某因共同實施貪污犯罪行為被人民法院判處相應刑罰。判決宣告后,人民檢察院沒有抗訴,王某也沒有提出上訴,陳某提出上訴后,意外病故。高級法院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被告人陳某不構(gòu)成犯罪。高級人民法院的處理錯誤的是:()
海淀公安局應當將海淀交通支隊中關村大隊的公安民警獲得的哪些材料移送?
刑事訴訟法既具有保障刑法正確實施的工具價值,也有補充和監(jiān)督制約刑法的獨立價值。下列體現(xiàn)了刑事訴訟法獨立價值的是?()
若B市檢察院認為李某涉嫌犯罪案件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如何處理?監(jiān)察機關有何種制約、救濟方式?
被害人王某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訴,因為沒有新的證據(jù)被駁回,王某準備繼續(xù)申訴。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若某市監(jiān)察委員在對李某立案調(diào)查時,根據(jù)需要對妻子李某、行賄人王某采取留置措施,是否正確?
對于王六的第三次供述,法院是否應當排除?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