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為了防止共有物因有形的滅失或毀損及其價值減少而從事的保存其現狀的行為。
是指在不改變共有財產心智的前提下,通過支出較大的費用,提升共有物的使用價值或交換價值的行為。
是指按份共有人內部就共有的不動產、動產究竟享有何種權利、承擔何種義務,以及如何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問題。
即共有物的分割,是指按份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的行為。
是指該部分能夠被單獨地加以使用,具有獨立的使用兼職,如可以用來居住,辦公或者存放物品。
是財產屬于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是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是指農民集體成員對歸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動產享有的所有權。
也稱勞動群眾集體所有權,是指勞動群眾集體對集體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是指國家隊國有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其本質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
最新試題
和平的占有
構造上的獨立性
恢復原狀的請求權
所有權的收益權能
所有權的處分權能
所有權的權能
集體所有權
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
使用上的獨立性
自主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