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時于朝堂外設(shè)鼓,有冤屈者可擊鼓向皇帝或中央司法長官訴冤,以補救審級限制的弊病。這種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是兩晉的法律形式之一。是律之外的制書、詔誥等法律文書的匯編。共三十卷。
最新試題
清朝將死刑按秋后是否處決分為()
秦朝民間相告分為()
《秦律十八種》中包括()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形成的三省制度包括()
清代地方司法機構(gòu)分為四級,分別為()
春秋時期,正式公布成文法的諸侯國有()
簡述夏、商的立法概況。
1913年4月至10月,憲法起草委員會編成并通過了()
《麟趾格》制訂于()
清代審理滿人訴訟案件的司法機構(gòu)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