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試題
自己解決爭端的方式有()。
韋伯的法律體系的類型學包括()范疇。
庫特薩的調整方式是()。
分工對法律類型的影響屬于()當中的基本觀點。
形式不合理的法律體系是與預言和啟示相關聯(lián)的。
以下情況中不屬于默沙屋的是()。
信訪作為一種傳統(tǒng)表達意愿和不滿的渠道,信訪數量遠遠超過訴訟的數量。
()的法律體系適用于可觀察的標準。
家庭群體會議制度適用于罪行輕微、對公眾利益影響不大的案件。()
哈特的基本觀念與()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