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歧視,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身體上,精神上蒙受損害的行為,如打罵,恐嚇,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
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結果的行為。
指以婚姻家庭法為名,的法律,它是一定國家中的婚姻家庭基本法。
即自由婚或共諾婚,認為婚姻是夫妻雙方以相互占有,共同生活為目的而自愿訂立的契約。以契約論為基礎,強調男女雙方的合意。
最新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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