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數(shù)個共同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或者約定不明確,共同作為債務人的保證人,并對全部債務負連帶責任的共同保證。
也叫債的終止,或者債權債務關系終止,是指債的當事人間債的關系在客觀上已經(jīng)不復存在,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是指因債務人行使抗辯權而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從而使債權的效力受到阻止。
是指債權人不能行使給付請求權而僅能受領債務人的給付。
是指有效合同之債具有法定原因或者約定原因。而使合同之債自始消滅或者向前消滅。
①在債的主體變更的時候,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轉移 ②在債的內容變更的時候,僅僅是債的內容發(fā)生了部分變動
又稱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債的內容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實現(xiàn)債權目的的行為。
是指在合同之債成立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的基于協(xié)商,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法律行為。
又稱合意解除,解除契約或反對契約,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xié)商而使合同效力消滅的雙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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