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21條規(guī)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將可能導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①如果故意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 ②如果因重大過失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③如果因一般過失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④即使沒有過失,由于未通知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也不承擔賠付責任
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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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保單是指保險人在簽發(fā)正式保險單之前出立的臨時保險憑證。下列關于暫保單的描述中,正確的觀點是():
①暫保單的簽發(fā)證明保險人已經(jīng)決定與投保人簽訂正式的保險合同;
②暫保單在性質上是一種臨時保險合同;
③暫保單的效力以暫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④暫保單不同于保險憑證。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A.張某的受益人明知張某已罹難,于事故發(fā)生2個月后方才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以未及時履行事故通知義務拒賠
B.張某的受益人明知張某已罹難,但忙于處理喪事遲延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以未及時履行事故通知義務拒賠
C.保險公司通過媒體報道已知道發(fā)生空難,不能推卸賠付責任
D.保險公司無義務關注媒體,可以以遲延履行事故通知義務為由拒賠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④
D.①②④
A.H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支公司
B.H壽險公司
C.H壽險公司海南分公司
D.H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
A.①③④
B.①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A.①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④
黃艷與朱啟是夫妻關系,為防止意外風險,黃艷為朱啟購買了某人壽保險。黃艷與朱啟有一子朱軒,朱啟尚有父母朱潤及譚紅梅健在。請根據(jù)其人壽保單受益人指定的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如果朱啟的保單將朱軒和黃艷指定為受益人,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2010年3月,朱啟與朱軒發(fā)生嚴重沖突,朱軒持刀將朱啟砍成重傷,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在朱啟死亡后,保險人()。
A.不應賠付,因為受益人有犯罪行為
B.應當將保險金賠付給黃艷,因為黃艷并沒有殺害朱啟
C.應當將保險金賠付給朱軒及黃艷,因為其二人仍享有受益權
D.不應賠付,因為《保險法》規(guī)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的,所有受益人均喪失受益權
黃艷與朱啟是夫妻關系,為防止意外風險,黃艷為朱啟購買了某人壽保險。黃艷與朱啟有一子朱軒,朱啟尚有父母朱潤及譚紅梅健在。請根據(jù)其人壽保單受益人指定的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如果朱啟的保單將朱軒列為第一順位受益人,黃艷列為第二順位受益人,朱軒因病去世后,朱啟不久也因悲痛去世。在朱啟死亡后,保險金應當()。
A.由黃艷、朱潤、譚紅梅各占1/3
B.由黃艷占1/2,朱潤和譚紅梅各占1/4
C.由黃艷占2/3,朱潤和譚紅梅各占1/6
D.歸黃艷所有
黃艷與朱啟是夫妻關系,為防止意外風險,黃艷為朱啟購買了某人壽保險。黃艷與朱啟有一子朱軒,朱啟尚有父母朱潤及譚紅梅健在。請根據(jù)其人壽保單受益人指定的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如果朱啟的保單中僅將朱軒指定為受益人,但朱軒因病于2009年12月去世,朱啟因悲痛而生病,一直未能變更受益人。在朱啟死亡后,保險金應當()。
A.由黃艷、朱潤、譚紅梅各占1/3
B.由黃艷占1/2,朱潤和譚紅梅各占1/4
C.由黃艷占2/3,朱潤和譚紅梅各占1/6
D.歸黃艷所有
黃艷與朱啟是夫妻關系,為防止意外風險,黃艷為朱啟購買了某人壽保險。黃艷與朱啟有一子朱軒,朱啟尚有父母朱潤及譚紅梅健在。請根據(jù)其人壽保單受益人指定的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黃艷在購買人壽保險時,經(jīng)朱啟同意,在“受益人”一欄填寫了“法定”二字,則保險金應當()。
A.歸黃艷所有
B.由黃艷、朱軒、朱潤、譚紅梅各占1/4
C.歸朱潤和譚紅梅所有
D.歸朱軒所有
最新試題
張某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合同約定張某死亡時,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30萬元,受益人為張某之妻。假如張某死亡,張某之妻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被保險公司拒絕,二者因此發(fā)生訴訟。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算,其訴訟時效為()。
若保險公司在理賠核定過程中發(fā)現(xiàn),2009年6月5日張某的丈夫曾因肝硬化住院治療,但張某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告知義務。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責任;②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保險合同;③保險公司對張某交納的保險費不予退還;④保險公司有權追回其已給付的早期治療保險金。
陳某于2010年3月2日向保險公司提交投保單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并通過銀行轉賬交付保險費。3月5日,保險公司核保后,因職業(yè)類別原因向陳某提出加費要求。3月6日,陳某同意加費,并補交了增加的保險費部分。3月8日,保險公司簽發(fā)保險單。該合同成立的時間為()。
下列關于合同中止期間的說法,正確的是()。
若盧某在猶豫期內提出解除保險合同,則保險公司應退還盧某()元。
若保險公司在理賠核定過程中發(fā)現(xiàn),2009年6月5日張某的丈夫曾因肝硬化住院治療,張某在當時的治療單上作為家屬簽字。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責任;②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保險合同;③保險公司對張某交納的保險費不予退還;④保險公司有權追回其已給付的早期治療保險金。
保險欺詐是一種擾亂保險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其特征包括():①以導致保險人陷于錯誤認識而支付保險金,從而達到騙取保險金的目的;②由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實施;③以虛構保險標的,編造保險事故或編造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夸大損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為手段;④伴隨著暴力犯罪事件發(fā)生。
假設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侯某稱自己患病住院,要求保險公司賠付,經(jīng)保險公司查實,侯某根本沒有住過院,其報案屬于謊報。則():①對侯某已經(jīng)交付的保險費,保險公司不須返還;②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保險合同;③假如保險公司受騙支付了保險金,該部分保險金應予追還;④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付,但無權解除保險合同。
2009年10月,孫某通過代理人陳某向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XX意外傷害保險,該產(chǎn)品將妊娠導致的傷害作為除外責任。但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代理人陳某未向孫某明確說明該部分內容。2010年1月,孫某因妊娠身亡,孫某的家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則()。
人壽保險合同強制轉讓后,依法被宣告破產(chǎn)的保險公司或者被依法撤銷的保險公司正式破產(chǎn)或被撤銷。對人壽保險合同轉讓前后的各方當事人來說,會產(chǎn)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但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