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公司為一家電生產企業(yè),主要生產A、B、C三種家電產品。甲公司2×17年度有關事項如下:
(1)甲公司管理層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項業(yè)務重組計劃。該業(yè)務重組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從2018年1月1日起關閉C產品生產線;從事C產品生產的員工共計250人,除部門主管及技術骨干等50人留用轉入其他部門外,其余200人都將被辭退。根據被辭退員工的職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將一次性給予被辭退員工不同標準的補償,補償支出共計1000萬元;C產品生產線關閉之日,租用的廠房將被騰空,撤銷租賃合同并將其移交給出租方,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將轉移至甲公司自己的倉庫。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已于2017年12月2日經甲公司董事會批準,并于12月3日對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尚未實際實施,員工補償及相關支出尚未支付。為了實施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甲公司預計發(fā)生以下支出或損失:因辭退員工將支付補償款1000萬元;因撤銷廠房租賃合同將支付違約金20萬元;因將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轉移至倉庫將發(fā)生運輸費2萬元;因對留用員工進行培訓將發(fā)生支出1萬元;因推廣新款B產品將發(fā)生廣告費用180萬元;因處置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將發(fā)生減值損失100萬元。
(2)2017年12月15日,消費者因使用C產品造成財產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500萬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該案作出判決。在咨詢法律顧問后,甲公司認為該案很可能敗訴。根據專業(yè)人士的測算,甲公司的賠償金額可能在46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而且上述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
(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銀行借款3200萬元,期限為3年。經董事會批準,甲公司為丙公司的上述銀行借款提供全額擔保。12月31日,丙公司經營狀況良好,預計不存在還款困難。

根據資料(2)和(3),判斷甲公司是否應當將與這些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確認為預計負債。如確認,計算預計負債的最佳估計數(shù),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如不確認,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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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甲公司為一家電生產企業(yè),主要生產A、B、C三種家電產品。甲公司2×17年度有關事項如下:
(1)甲公司管理層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項業(yè)務重組計劃。該業(yè)務重組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從2018年1月1日起關閉C產品生產線;從事C產品生產的員工共計250人,除部門主管及技術骨干等50人留用轉入其他部門外,其余200人都將被辭退。根據被辭退員工的職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將一次性給予被辭退員工不同標準的補償,補償支出共計1000萬元;C產品生產線關閉之日,租用的廠房將被騰空,撤銷租賃合同并將其移交給出租方,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將轉移至甲公司自己的倉庫。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已于2017年12月2日經甲公司董事會批準,并于12月3日對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尚未實際實施,員工補償及相關支出尚未支付。為了實施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甲公司預計發(fā)生以下支出或損失:因辭退員工將支付補償款1000萬元;因撤銷廠房租賃合同將支付違約金20萬元;因將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轉移至倉庫將發(fā)生運輸費2萬元;因對留用員工進行培訓將發(fā)生支出1萬元;因推廣新款B產品將發(fā)生廣告費用180萬元;因處置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將發(fā)生減值損失100萬元。
(2)2017年12月15日,消費者因使用C產品造成財產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500萬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該案作出判決。在咨詢法律顧問后,甲公司認為該案很可能敗訴。根據專業(yè)人士的測算,甲公司的賠償金額可能在46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而且上述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
(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銀行借款3200萬元,期限為3年。經董事會批準,甲公司為丙公司的上述銀行借款提供全額擔保。12月31日,丙公司經營狀況良好,預計不存在還款困難。

根據資料(1),計算甲公司因業(yè)務重組計劃而減少2017年度利潤總額的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2.問答題

甲公司為一家電生產企業(yè),主要生產A、B、C三種家電產品。甲公司2×17年度有關事項如下:
(1)甲公司管理層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項業(yè)務重組計劃。該業(yè)務重組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從2018年1月1日起關閉C產品生產線;從事C產品生產的員工共計250人,除部門主管及技術骨干等50人留用轉入其他部門外,其余200人都將被辭退。根據被辭退員工的職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將一次性給予被辭退員工不同標準的補償,補償支出共計1000萬元;C產品生產線關閉之日,租用的廠房將被騰空,撤銷租賃合同并將其移交給出租方,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將轉移至甲公司自己的倉庫。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已于2017年12月2日經甲公司董事會批準,并于12月3日對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尚未實際實施,員工補償及相關支出尚未支付。為了實施上述業(yè)務重組計劃,甲公司預計發(fā)生以下支出或損失:因辭退員工將支付補償款1000萬元;因撤銷廠房租賃合同將支付違約金20萬元;因將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轉移至倉庫將發(fā)生運輸費2萬元;因對留用員工進行培訓將發(fā)生支出1萬元;因推廣新款B產品將發(fā)生廣告費用180萬元;因處置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將發(fā)生減值損失100萬元。
(2)2017年12月15日,消費者因使用C產品造成財產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500萬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該案作出判決。在咨詢法律顧問后,甲公司認為該案很可能敗訴。根據專業(yè)人士的測算,甲公司的賠償金額可能在46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而且上述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
(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銀行借款3200萬元,期限為3年。經董事會批準,甲公司為丙公司的上述銀行借款提供全額擔保。12月31日,丙公司經營狀況良好,預計不存在還款困難。

根據資料(1),判斷哪些是與甲公司重組業(yè)務有關的直接支出,并計算因重組義務應確認的預計負債的金額。
3.問答題

甲公司為一家非金融類上市公司,2017年6月份發(fā)生了下列與或有事項有關的交易和事項:
(1)6月1日,由甲公司全額提供貸款擔保的乙公司因陷入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支付到期貸款本息800萬元,被貸款銀行提起訴訟。6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甲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甲公司不服判決并決定上訴。6月30日,甲公司律師認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為乙公司所欠貸款本息承擔全額連帶償還責任。甲公司在2017年6月1日前,未確認過與該貸款擔保相關的負債。
(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據表明,2016年12月銷售給丙公司的A產品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丙公司根據合同規(guī)定要求甲公司賠償260萬元。丙公司對甲公司提起訴訟,甲公司經分析很可能發(fā)生賠償支出,估計賠償金額為212萬元(含訴訟費2萬元)鑒于甲公司就A產品已在保險公司投了產品質量保險,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確定可從保險公司獲得理賠100萬元,該訴訟尚未判決。
(3)6月15日,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了不可撤銷的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丁公司生產B產品2萬件,售價為每件1000元,4個月后交貨,若違約不執(zhí)行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丁公司支付違約金。因6月下旬原油等能源價格上漲,導致生產成本上升,甲公司預計8產品生產成本上漲為每件1100元。至6月30日,甲公司無庫存B產品所需原材料,計劃7月上旬調試有關生產設備和采購原材料,開始生產B產品。
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和其他相關稅費的影響。

編制甲公司2017年6月30日與上述或有事項有關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