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弗里德曼
B、吉爾默
C、馬考利
D、麥考尼爾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治安管理
B、勞動仲裁
C、經濟合同仲裁
D、工商行政管理
A、北京
B、安徽
C、浙江
D、上海
A、關系性契約
B、新社會契約
C、原始性契約
D、個性契約
A、組織歧視
B、文化歧視
C、性別歧視
D、種族歧視
A、原則性規(guī)定下的自由裁量
B、刑罰執(zhí)行方式下的自由裁量權
C、概括性規(guī)定下的自由裁量權
D、選擇性規(guī)定下的自由裁量權
A、程序更為簡易
B、和法治沖突明顯
C、前提是掌握了充分的證據(jù)
D、在美國運用廣泛
A、政協(xié)委員會認為應把促進就業(yè)作為基本立法理念
B、學者撰文說明勞動合同法與期望相背離
C、立法機關也改變了原有的立場,認為目前改善勞資雙方關系沒有那么重要了
D、七成企業(yè)希望修改勞動合同法
A、物權法是對現(xiàn)實關系的一種確認
B、兩部法律都以維護傳統(tǒng)意識形態(tài)為目的
C、勞動合同法是創(chuàng)造了某種關系
D、兩部法律頒布前都引起了爭議
A、勞動合同
B、銷售性合同(訂貨意向)
C、大型固定資產購買合同
D、商標使用權轉讓合同
A、受教育程度低
B、較高的犯罪傾向
C、性別歧視
D、家庭暴力
最新試題
以下情況中不屬于默沙屋的是()。
()是20世紀60年代韋伯熱討論的問題。
韋伯認為邏輯上形式合理性只能在法律權威的范圍內才能建立。
哈特的基本觀念與()相一致。
按照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雜這么一種發(fā)展順序,調解人是最早出現(xiàn)的。
人們選擇什么樣的方式解決他們之間的爭端,只需看爭端參加者關系的遠近。
韋伯認為形式合理的法律體系不通過()方法推動合理資本家的活動。
()的法律體系適用于可觀察的標準。
分工對法律類型的影響屬于()當中的基本觀點。
以下屬于道德理論觀點的有()。